医院停车收费问题

信件编号: 201910012 来信时间: 2019-10-09 17:08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马****
内容: 私家车进入田家庵区新康医院超过15分钟,即需收取停车费,该收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备案以及收费所执行的文件
回复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2019-10-16 09:57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根据《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价服[2014]38号)文件规定:第三条、医院、学校等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二类车(蓝牌照):4小时以内(含4小时),收费标准为5元/车次;4~8小时(含8小时),收费标准为10元/车次;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收费标准为15元/车次。(以上收费为上限标准,下浮不限) 第六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在收费前,须到市政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安徽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属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者须将收费标准在区物价局备案。 各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牌,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主动接受物价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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