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澳广场物业收费过高

信件编号: 20210401001 来信时间: 2021-04-01 16:45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纪****
内容: 根据贵委于2020年6月29日重新制定公布了“关于公布《淮南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0]19号),对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和分类、分项、分级标准以及相应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等进行了重新规定,  京澳广场物业收费过高,住宅1.26元﹨平方米, 违背(淮发改商服[2020]19号)文件精神,请予以核查为感!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1-04-06 15: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京澳广场小区为高层,执行标准为2020年6月29日市发改委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淮南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0]19号)文件,文件中关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规定:高层A级,基准价为1.05元/平方/月,可上浮20%,计算公式为:1.05×1.2=1.26元。网友反映京澳广场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1.26元/平方/月,未超过(淮发改商服[2020]1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我委已要求物业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质价相符,主动接受业主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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