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来淮开展落实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调研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19 08:33 作者:商服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6月16日-17日,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省发改委价格处四级调研员崔浩、价格监测局四级调研员黄卫国组成调研督导组,在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熊毅等人的陪同下,对我市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及平圩发电有限公司煤炭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督导。

在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调研督导组首先对国家、省煤炭价格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就本次督导工作的任务安排、相关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调研督导组详细听取了煤企今年以来煤炭生产销售、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产销完成、电煤价格执行等情况,查阅了电煤中长期合同、补充协议以及票据等相关资料。在平圩发电有限公司,调研督导组详细了解了今年以来电煤采购、发电量及企业经营情况,就有关问题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在潘二煤矿,调研督导组实地查看了煤炭生产、库存、运输等基本情况。

调研督导组指出,当前能源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煤炭作为我国主要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产品,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淮河能源集团、中煤新集作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能主动担当作为,履行社会责任,遵守价格政策,为煤炭保供稳价做出很大贡献。

调研督导组要求,淮南煤企、电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严格贯彻落实电煤中长期合同机制,在省产煤炭价格区间内,多签、签实、签长中长期合同并提高履约率,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确保煤、电价格基本稳定,为实现经济稳增长提供强有力能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