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17:07 作者:商服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寿县、凤台县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各市区出租车公司:

为加强市区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出租车客运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每趟次计价器打表价外加价3元,加价时间为除夕零时至正月初六24时(共7天)。

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要做好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巡游出租车客运市场的管理。

三、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各出租车汽车公司要做好临时加价政策的价格公示,在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张贴临时加价标贴。

四、寿县、凤台县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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