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9 10:14 作者:商服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寿县、凤台县发改委: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7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确保2020年底前我市全面建立和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县发改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细化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二、为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的落实,请各县发展改革委自2020年4月起按月汇总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并于当月12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商品和服务价格科,同时报送相关文件和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县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72号).pdf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