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为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开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市发改委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安徽省政府292号令)文件规定拟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参与成本监审工作。为规范管理选聘中介机构行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拟通过公开方式征集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中介机构范围
征集中介机构需具有财务审计和价格鉴证相关资质。
二、申请条件
(一)依法成立,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
(二)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
(三)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规违法执业行为或行业组织的处罚;
三、申请资料
(一)机构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资料;
(五)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或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四、报送要求
各申请机构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上述资料送至淮南市发改委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局。
报送地址:淮南市政府大楼A座437办公室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554-6660132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