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淮南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本)

发布日期:2021-08-31 17:44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权力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情况,现将修订后的《淮南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本)》(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涉及的行政权力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以《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南市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淮府〔2021〕44号)为依据,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受理条件。

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变动适时的调整公布。因政策调整增加、减免或取消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及标准,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中介服务收费事项、依据自动列入或退出本清单。

三、《清单》中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各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政策标准;属市场调节价的,应按照充分竞争、自主选择的原则,由委托方与执收方充分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清单》所列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一律由中介服务委托方支付费用,不得转嫁收费。 

五、各中介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淮南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本).pdf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