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和国家及省有关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认定工作通知要求,请你们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编写申报材料,并于9月13日前报送申请材料和上报文。
联系科室:市发改委高技术科 0554-6644647
邮 箱:290478473@qq.com
附件: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发改创新函〔2021〕313号)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
4.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单(淮南市)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