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验收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发改部门、市有关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点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现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验收及评价工作,重点要求如下。
一、关于新认定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按照《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积极申报。
二、关于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验收
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参加验收。
三、关于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价
淮南市按要求需评价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020
年均通过评价,2021年无需评价。
其他具体要求按附件省通知进行,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组建方案或验收报告、上报文件及相关附表一式两份。
联系科室:市发改委高技术科 0554-6644647
电子邮箱:290478473@qq.com
附件1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验收及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