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试行)》(皖发改价格归〔202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水利局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07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