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南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8 11:03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淮发改审批函〔2022〕1号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淮南市国家安全局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淮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淮南市水利局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 淮南市数据资源局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淮南市林业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淮南市地震局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淮南市气象局

关于做好淮南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的通知

 

各县(园)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皖政办〔2020〕13号)部署,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提高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水平。根据安徽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等(十四家)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通知(皖发改投资函〔2021〕448号),印发《淮南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整合规范意见,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含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办件信息、办事材料、办事结果上传,实现共享共用。

二、各有关部门应规范投资项目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线上线下进行事项申请时,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要求填写项目代码。

三、对已完成区域评估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区域,不再要求入驻该区域的项目单独办理相同事项的审批,应利用区域评估成果。有相关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各有关部门按照整合规范后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从“办好一件事”出发,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申请材料按照“一阶段一证”改革要求,一个阶段一套申请材料由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各部门协同评估、统一反馈。

五、整合规范意见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有调整的将及时修订并公布。

附件:淮南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淮南市国家安全局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淮南市水利局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淮南市林业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淮南市地震局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淮南市气象局

2022年5月12日


淮发改审批函【2022】1号关于做好淮南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整合规范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