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淮南风电场工程110kV线路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6-18 11:39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凤台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于大唐淮南风电场工程11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报告》(凤发改〔2020〕329号)及你公司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大唐淮南风电场的建设,使风电场电能通过该线路并入淮南电网,有利于改善能源结构,对缓解地区电网供电压力也将发挥积极作用。经研究,同意大唐淮南风电场工程110kV线路送出工程建设。

项目代码为:2020-340421-44-02-001953

二、项目建设单位: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大唐淮南50MW风电场项目配套工程,自新建110kV风电场升压站至220kV丁集变新建1回110kV线路,全线采用单回路架空和电缆架/敷设。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3.7km,其中单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2.8km,单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9km。不新增建设用地。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908万元,工程资本金为872.4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由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全部由企业自筹。

六、该工程为大唐淮南风电场配套线路工程,大唐淮南风电场已列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由省发改委以皖发改能源函〔2017〕627号核准。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八、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办〔2006〕6号)等规定,本工程为线路工程,原则上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塔基用地作一次性补偿,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本工程不涉及划拨用地,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及时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