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新能源潘集区黑河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1-23 16:48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三峡新能源淮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潘集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新能源潘集区黑河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潘发改〔2020〕209号)及你公司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三峡新能源潘集区黑河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所发电力的可靠送出,满足三峡新能源潘集区黑河风电场电力送出需要。经研究,同意三峡新能源潘集区黑河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建设。

项目代码为:2020-340406-44-02-042568

二、项目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淮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夹沟镇、古沟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220kV古沟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自黑河风电场110kV升压站至220kV古沟变新建1回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1.4km,新建1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6km。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静态投资为1962万元,动态总投资为2001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新能源淮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六、该工程为三峡新能源潘集区黑河风电场配套线路工程,黑河风电场项目已由省发改委以皖发改能源函〔2018〕750号核准。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八、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办〔2006〕6号)等规定,本工程为线路工程,原则上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塔基用地作一次性补偿,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本工程不涉及划拨用地,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及时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