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广场随意降价

信件编号: 20231205001 来信时间: 2023-12-05 21:58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胡****
内容: 本人于2023年8月5日在金额广场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屋位于该小区5号楼16层04(1604),面积为129.5平房,当时购买房价为91.74万元,当时销售人员在我付款时告知房屋都有备案价,不会大幅度降价。而2023年9月金融广场售楼部却以做活动的名义售卖同一楼栋17层(1704)房价仅为78.88万元,面积一样、户型一样、楼层只差一层,时间上仅过了一个月的时间,金额却相差了12.86万元,售楼部的短期大幅度降价,该行为疑似存在欺骗消费者。本人有两方面的要求,要不退换部分差价给予补偿,要不给予全额退款处理。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3-12-07 15:46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根据《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定价。     
    经了解,今年9月,该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关于举办淮南2023年金秋房展会的通知》,开展了购房促销活动,房价较前期有所优惠。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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