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项目备案后,因光伏组件价格下降导致总投金额下降超过20%,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信件编号: | 20241105001 | 来信时间: | 2024-11-05 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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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周**** |
内容: | 您好:我想请问,如果一个光伏项目已经完成了备案,备案完成后因光伏组件价格下降导致项目总投的金额下降,且下降幅度超过20%,那么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问题请回复至********@qq.com的邮箱,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11-06 16: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项目备案后,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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