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17 08:49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淮南市商务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为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2〕219号)要求,推动我市“惠民菜篮子”制度化、机制化运行,提升“惠民菜篮子”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城区主要商超及社区连锁店,全面建设政府“惠民菜篮子”,稳定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2022年底,全市“惠民菜篮子”门店总数较上年只增不减,推动“惠民菜篮子”制度化、机制化运行的政策措施基本健全。“十四五”末,“惠民菜篮子”门店在主城区实现全覆盖。鼓励凤台县和寿县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惠民菜篮子”运营。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名称标识。全市原“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名称统一调整为“惠民菜篮子”。运行期间,各企业(门店)要在惠民销售区域醒目位置悬挂“惠民菜篮子”统一标识,并使用同时标有市场价和惠民价两种价格的标价签。

(二)优化网点布局。按照保基本的原则,“惠民菜篮子”企业(门店)主要设立在中低收入人群相对集中,蔬菜、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消费量较大的地区。设立的“惠民菜篮子”具体商超、门店名称、经营地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丰富惠民品种。根据省拟定的“惠民菜篮子”品种指导目录,结合我市实际选定50个品种作为我市“惠民菜篮子”活动备选品种。我市城区和凤台县、寿县开展“惠民菜篮子”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销售品种。

(四)开展市场监测。每日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汇总形成全市同品种同规格市场平均价格,并反馈至参加“惠民菜篮子”运行商超,作为各门店次日当地市场均价及测算惠民价的依据。

(五)增加运行天数。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全市统一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全年运行总天数不少于60天。

(六)落实惠民要求。惠民销售的蔬菜价格根据省统一要求要低于市场价15%以上;猪肉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惠民销售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鼓励加推“一元菜”等低价菜。惠民销售的商品要相对集中摆放,便于识别。各门店要及时补货、补柜,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符合质量要求。鼓励我市城区和凤台县、寿县在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让利幅度。

(七)创新运行方式。鼓励各企业(门店)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惠民菜篮子”进社区活动,扩大惠民成效,优惠金额计入年终考核。在疫情等突发事件期间,推动各门店延伸服务功能,通过线上下单、线下取货、配送到家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惠民销售。

(八)完善评价机制。要按民生工程相关要求,加强“惠民菜篮子”评价考核工作,完善评价指标,健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对积极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创新惠民销售方式且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商超,在评价考核中应适当加分。

(九)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多形式宣传“惠民菜篮子”运行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推广经验做法,提升“惠民菜篮子”品牌效应。各门店在运行期间,要通过宣传牌、宣传海报、店内广播等载体宣传惠民销售活动,提高运行成效。

三、时间安排

按照边运行、边调整规范、边健全机制、边全面提升的原则,在开展“惠民菜篮子”运行的同时,分阶段完成本次提升行动各项任务。

(一)调整规范阶段。2022年6月底前,完成门店调整及扩充、名称标识统一、惠民品种调整等工作。

(二)健全机制阶段。2022年7月至9月底,健全和完善监测、监管、考核等各项机制。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底,自查并总结提升。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民生工程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核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协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改进和优化服务,及时解决“惠民菜篮子”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我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及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放心粮油示范店”。支持“惠民菜篮子”门店开展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运行成本。“惠民菜篮子”建设运行情况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三)落实扶持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店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施民生工程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市财政对城区“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鼓励凤台县和寿县积极推进“惠民菜篮子”运营,对行政区域内的“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同时,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附件:淮南市“惠民菜篮子”商品品种指导目录

附件

淮南市“惠民菜篮子”商品品种指导目录

序号

类别、品种

规格、等级

粮食

1

早籼米

10公斤 标一

2

中籼米(杂交)

10公斤 普通

3

面粉

5公斤 特一

4

面条

500克 普通

食用油

5

花生油

一级5升桶装

6

调和油

一级5升桶装

7

菜籽油

一级5升桶装

猪肉

8

全瘦肉

新鲜

9

肋条肉

新鲜

10

排骨

新鲜

11

后座统货

新鲜

12

鸡蛋

新鲜(蛋场鸡蛋)

蔬菜

(一)白菜类

13

普通青菜(小青菜、油菜等)

新鲜一级

14

大白菜

新鲜一级

15

大娃娃菜

新鲜一级

(二)甘蓝类

16

花菜

新鲜一级

17

圆白菜

新鲜一级

(三)绿叶菜类

18

芹菜 

新鲜一级

19

韭菜

新鲜一级

20

莴笋

新鲜一级

21

生菜

新鲜一级

22

上海青

新鲜一级

23

菠菜

新鲜一级

24

茼蒿

新鲜一级

(四)茄果类

25

紫茄子

新鲜一级

26

青椒

新鲜一级

27

西红柿

新鲜一级

28

青萝卜

新鲜一级

29

尖椒

新鲜一级

30

白萝卜

新鲜一级

31

胡萝卜

新鲜一级

(五)豆类

32

豆角

新鲜一级

33

四季豆

新鲜一级

34

毛豆

新鲜一级

35

黄豆芽

新鲜一级

(六)瓜类

36

黄瓜

新鲜一级

37

冬瓜

新鲜一级

38

生瓜

新鲜一级

39

南瓜

新鲜一级

(七)水生蔬菜

40

莲藕

新鲜一级

 (八)新鲜食用菌

41

平菇

新鲜一级

42

香菇

新鲜一级

43

金针菇

新鲜一级

(九)其他蔬菜

44

洋葱

新鲜一级

45

土豆

新鲜一级

46

蒜头

新鲜一级

47

蒜苔

新鲜一级

48

大葱

新鲜一级

49

生姜

新鲜一级

50

山药

新鲜一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