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2020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http://fgw.huain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A座5楼西,电话:0554-6678053,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徽省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不断扩展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出现新的进展与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常态化公开。我委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2020年我委共发布信息2117条,其中,通过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77条,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70条,通过“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0条。二是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市发展改革委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今年以来,对“十四五”规划纲要、《淮南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6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并做到意见反馈公开发布。按季度发布淮南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持续发布工作规划、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对重大项目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核准等审批前公示到批复结果全流程均在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六稳”“六保”工作栏目,对“稳投资”“稳预期”“保粮食能源安全”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布。通过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产品。四是加强疫情期间信息发布,助力复工复产。在委门户网站开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栏,从1月30日起通过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间断发布“安徽省报告新冠肺炎疫情通报”信息与新冠肺炎有关的健康科普知识370条,围绕物资保障、扶持政策、价格监测、复工复产等群众关切问题60余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修订并发布市发展改革委依申请公开指南。二是学习贯彻淮南市政务公开考评制度。三是规范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已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7件,不予受理的1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认真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原则,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二是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其中: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结果经集体审议通过,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为重点,优化网站栏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纳入干部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应对问题积极整改。积极参加市里每季度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会前认真整理整改问题、疑问,会中认真做好笔记,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全面整改,做到每次培训会都有交流、有收获、有心得。四是加强省市互动交流。与省发展改革委上下联动,及时沟通学习,不断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8 |
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2 |
4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4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推进,但与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发展改革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网站相关简介信息不完善;二是部分面向社会意见征集时间较短;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文字解读质量不高。
2021年,我委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全力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动态完善机构简介信息,完善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向各科室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不少于30天向社会征求意见。
3.不断提高文字解读质量,匹配解读文件,丰富解读形式,通过制作海报、图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不断提升群众阅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