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何春福关于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今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何春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号)精神,组织实施相关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文件初稿,书面征求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全市开发区推行“标准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努力营造创新愉快、创业愉快、创造愉快的发展环境。
五、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共有3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三是目标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了重要任务,共有8点,一是开展区域评估工作,二是构建出让控制性指标体系,三是改革“标准地”供应方式,四是明确承诺履约要求,五是加强全过程服务引导,六是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七是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八是拓展“标准地”适用范围。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共有3点,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二是推动改革协同,三是强化正面引导。附件有2个,一是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二是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市直联席会议制度。
六、创新举措
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依法依规建立土地出让标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晰土地招拍挂出让的条件,实施“净地”出让,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做好我市保障民生相关工作,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部门: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科室:地区经济科
联系方式:0554-66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