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对淮南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 17:37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明确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373号)有关规定,请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对清单内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按季度更新。

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民政局(联系人:梅松宝 6673261)、市发改委(联系人:高雷明 6661015)。 

附件:

1.淮南市执行水电气居民价格助餐服务机构清单

2.皖发改价格函〔2022〕373号

 

2022年11月18日

关于对淮南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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