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引】2023年安徽省工程咨询单位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3-10-11 16:23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抽查事项

1.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情况及市场行为的检查

2.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行为的检查

二、检查流程

检查采用单位自查、实地核查方式开展。

(一)单位自查

在安徽省注册登记且通过告知性备案的单位均需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自查表》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1020日前)

(二)实地核查

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派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标准定额总站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时间:20231021日至1031日(以通知为准)

(三)单位整改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工程咨询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提交各市发展改革委。

整改期限:20231110日前

三、抽查内容和要求

(一)抽查内容

实地抽查中,工程咨询单位应准备以下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

1.《工程咨询单位自查报告》;

2.《工程咨询单位自查表》;

3.《上一年度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清单》;

4.《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5.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的文件;

6.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8.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制度;

9.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及相关证书等;

10.非涉密咨询报告及项目委托合同(或委托函等)原件以及相应存档材料(根据上述表(3)随机抽取部分项目)。

(二)检查要求

1.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情况及市场行为的检查

查阅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检查工程咨询单位是否有以下情况:

1)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2)是否为专职专业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是否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查阅单位工程咨询合同、工程咨询成果文件,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有以下情况:

1)承揽的业务是否与备案专业、服务范围一致;

2)是否存在低于成本收费等方式承接业务;

3)是否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咨询成果文件知否加盖单位公章;

6)是否建立咨询成果文件完整档案;

7)承担编制任务,是否承担同一事项的评估咨询任务。

2.咨询工程师执业行为的检查

查阅咨询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现场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查看是否有以下情况:

1)是否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咨询业务;

2)是否涂改或转让执业专用章;

3)是否根据执业范围在本人形成的工程咨询成果文件上加盖执业印章;

4)是否超出执业范围、登记专业范围执业。

四、检查依据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

第六条 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

(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

(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 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工程咨询单位订立服务合同和开展相应的咨询业务,应当与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一致。

第十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实行咨询成果质量、成果文件审核等岗位人员责任制。

 第十一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和委托方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合同中应明确咨询活动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实行有偿服务。工程咨询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促进优质优价,禁止价格垄断和恶意低价竞争。

第十三条 编写咨询成果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有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标准规范等。 第十四条 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工程咨询单位对咨询质量负总责。主持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对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负主要直接责任,参与人员对其编写的篇章内容负责。

第十五条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从业档案制度,将委托合同、咨询成果文件等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 承担编制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评估咨询任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制订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信息备案情况;

(三)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咨询成果质量情况;

(五)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情况;

(六)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附件:1. 工程咨询单位自查报告

2. 工程咨询单位自查表

3. 上一年度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清单

4.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附件1

工程咨询单位自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自查及整改情况等,内容应客观真实完整,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介绍

(二)单位持有证书

二、单位业务开展情况

三、单位自查情况

(一)自查概述(方式、时间)

(二)发现的问题

四、单位整改情况(包含整改措施)

五、其他情况

(一)单位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哪些帮助

 


附件2

工程咨询单位自查表

序号

自查内容

备注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工程咨询单位订立服务合同和开展相应的咨询业务,与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一致;

 

 

 

4

编写咨询成果文件依据法律法规、有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标准规范等;

 

 

 

5

咨询成果文件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电子签章);

 

 

 

6

有健全的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咨询成果质量、审核等岗位人员责任制;

 

 

 

7

建立从业档案制度,委托合同、咨询成果相关文件完整归档;

 

 

 

8

已取得资信评价证书的单位进行一致性评价,即本单位有效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数量和专业配置满足相应资信等级条件。

 

 

 

本单位承诺:在开展工程咨询业务中遵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9号令)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本单位已对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认真完成上述自查内容,对自查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法人签字(签章):                 单位公章(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手机:

填表日期:


附件3

上一年度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清单

序号

专业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规划级别/建设规模

完成时间

委托单位

审批单位及审批情况

备注

 

 

 

 

 

 

 

 

 

 

 

 

 

 

 

 

 

 

 

 

 

 

 

 

 

 

 

 

 

 

 

 

 

 

 

 

 

 

 

 

 

 

 

 

 

 

 

 

 

 

备注:1、上一年度:完成时间在20221120221231日之间。

2、专业: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22个专业填写。

3、项目名称:根据项目名称及具体服务范围填写,如某某项目可行性研究。

4、服务范围: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四大服务范围填写,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咨询。

5、完成时间:根据项目批复、业绩完成证明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实际完成时间填写。


附件4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状态

(在职、退休)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职称

所学专业

职称专业

支持的专业(业务)

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其他

执业证书

登记证书或其他执业

证书编号

主专业

辅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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