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6 09:51信息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零碳产业园区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生态等多领域技术工艺的集成应用和管理机制创新实践,实现区域范围内碳中和的产业园区。为统筹做好零碳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安徽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案(试行)》(皖发改产业2024254)。为便于各有关方面更好推进实施,营造支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现解读如下:

问:《方案》出台主要背景和考虑?

答:2022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当年9月省政府出台《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并明确到2030年建设目标。今年2月,韩俊书记在全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要求,建设一批零碳产业园。王清宪省长在今年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明确将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纳入202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同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作为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2023年产品合计出口390.6亿元,同比增长11.6%,特别是汽车出口72.92万辆,居全国第二位。面对美国、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碳关税、新电池法案、光伏进口碳足迹要求等碳壁垒,省内重点企业也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迹核算体系、规则,获得贸易碳关税豁免,稳定外贸出口。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巩固提升优势产业绿色竞争力,加快推进我省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方案》,签报省领导同意后,已于近日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示范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建设指南、评价指标等,将对我省探索产业园区零碳发展模式、提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巩固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问:国内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现状以及我省已有的建设基础?

答:近年来,国内多个省市贯彻落实“双碳”战略,抢滩布局零碳产业园区。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国内首个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地方标准,依托鄂尔多斯市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系统优势,积极构建100%绿色电能供应网络,重点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产业,全力打造风光氢储车国内首个零碳产业园区。江苏省近期印发(近)零碳产业园建设指南(暂行),已依托射阳港产业园区先行先试建设低(零)产业园区,打造兼具绿色能源、低碳制造、智慧园区、创新孵化和认证服务五大基础功能的低(零)碳产业园。山东省正在建设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科创蓝碳减排零碳金融科技园区、烟台黄渤海新区零碳智慧产业园等低碳、零碳园区。广东省鼓励重点企业建设零碳工厂,海信(广东)信息产业园通过建设能源管理平台和推进园区低碳化改造及产业升级,建成国内首个家电领域通过国际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的零碳工厂。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等也在谋划启动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工作。

我省合肥市计划依托阳光电源打造零碳工厂、零碳中心产学研基地淮北市、蚌埠市积极链接中国建材、海螺集团、金风科技等头部企业,谋划新建新材料零碳产业园淮南市结合煤化工园区改造,布局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项目奇瑞汽车、国轩高科等新三样龙头企业基于出口欧盟等地需要,也正在开展零碳工厂建设或工作研究。但省内大多园区和企业仍普遍存在对零碳产业园区内涵建设重点、发展目标、实施路径等认识不清晰的问题,迫切需要从省级层面加以统筹引导。鉴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方案》。

问: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零碳产业园区建设以“双碳”战略为引领,锚定建设智能绿色的制造强省目标,坚持市场引导、政府主导,重点突破、分实施,全面转型、系统推进,综合施策、平稳有序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产业园区多元化绿色低碳转型路径,深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潜力,全面提升重点产业绿色竞争力。提出到2027年,力争打造5个以上零碳产业示范园区,在零碳路径探索、场景打造、投资融资、技术应用、数字赋能、统计核算、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构建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地方性标准规范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20个以上零碳产业园区,构建促进园区零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零碳负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优势产业绿色竞争力居于国际先进水平标。

问:零碳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在哪些方面发力?

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碳中和,我们将协同推进园区零碳转型、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等,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处理好节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与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关系,推进管理智慧化、技术先进化、能源零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产业低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认证国际化,推动园区生产、生活、生态全面绿色转型。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建设能碳管理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建设综合能源管理平台、数字化碳监测与治理平台,实现生产全过程能耗与碳排放数据采集与监测。二是突破零碳关键技术围绕低碳零碳负碳等绿色低碳技术、基础材料、关键设备等,支持试点园区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盟,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和节能技术、装备、产品首试首用。三是构建清洁能源体系支持试点园区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多元储能电站、储热储冷装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加大余热余气余压梯级利用力度,参与绿色电力和绿证交易,努力打造园区100%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景。四是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支持试点园区推动生产制造全流程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典型应用场景,推广工业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模式,培育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五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试点园区围绕绿色低碳转型深度布局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绿色低碳产业以及氢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六是推动园区全面绿色转型支持试点园区探索开展建筑设计、建造、运营以及建材循环利用全过程绿色低碳发展,实施零碳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全面升级替代以及发展林业碳汇、增加园区绿化面积等,推动园区全面绿色转型。七是支持创建低碳零碳标准推动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在省内转化应用,开展园区建设全过程、多环节标准建设,构建地方性标准规范,建设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积极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合作互认。

问:现有园区应按什么样的步骤实施零碳转型?

答:我们在《方案》中同步制定《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指南》,明确零碳产业园区建设的六个步骤。

一是评估测量试点园区需在严格遵守国内国际等标准的前提下,对园区整体的能源使用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形成园区能源使用和碳排放清单。

二是科学规划试点园区应编制零碳产业园区建设规划,重点围绕零碳能源系统、零碳交通物流系统、零碳建筑系统、零碳基础设施系统、零碳生产系统、水系统与照明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绿色碳汇、碳金融以及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内容和实施路径。

三是综合减碳试点园区统筹实施能源侧、生产消费侧、基础设备减碳,杜绝运动式减碳。在能源侧,重点是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电等设施,应用新型储能、蓄冷、蓄热等先进技术。在生产消费侧,重点是实施生产线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在基础设备领域,重点是引进使用节能高效的智能设备。

四是能碳运营试点园区应搭建先进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实现对能源使用、碳排放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和智慧调度。建立园区企业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展碳监测、碳资产、碳信用、碳普惠、碳金融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五是碳信用减排试点园区因技术、经济或其他方面的限制而难以完全消除的碳排放,支持试点园区通过购买并注销与其剩余碳排放量相等的碳信用产品,实现碳排放足额减量。

六是认证赋能支持试点园区完成上述任务后,严格对照国内国际标准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邀请经国家认定的权威认证机构开展碳中和认证和零碳产业园区认证,获得相关证书,提升园区绿色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问:示范创建重点聚焦哪些领域,如何开展创建认证工作?

答:首批重点支持绿色转型意愿强烈、创建基础较好、示范意义明显产业集聚区或大型厂区,创建省级零碳产业园区,重点鼓励绿色发展态势良好、创建条件较为成熟的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等领域以及智慧化水平较高的园区先行开展示范创建

创建按照组织市级推荐—省级论证—试点创建—经验推广的程序实施,首先市级择优遴选重点园区、企业厂区等编制创建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创建周期、重点任务等,并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评审论证后,确定并公布示范创建名单,启动创建工作。试点园区按照创建方案实施创建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方案》同步制定了建设指南、评价体系。省发展改革委对达到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验收认证为零碳产业园区,并总结经验做法,在其他产业、其他园区复制推广。

问:《方案》对零碳产业园区创建有哪些支持举措?

答:《方案》重点通过三个方面措施,支持零碳产业园区创建。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渠道,加大对试点园区内重大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和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以及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建设的支持。优先支持推荐试点园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国家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专项、省级重点节能减碳技术改造资金支持。鼓励园区所在市、县(区)制定专项支持政策。

二是强化金融支撑鼓励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等与相关市共同出资设立零碳产业园建设相关专项子基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搭建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投融资平台,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推广力度,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等政策,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优先支持试点园区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并就近消纳、核发绿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试点园区企业争创省级及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将零碳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园区内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依法足额保障。

解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联系电话:0551—6260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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