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市级牵头部门进度10月报表

发布时间:2024-11-11 21:09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牵头单位

目标任务

进展情况

一、促进就业类(3项)

1

市人社局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7万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实现全市164个城市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建设标准。

城镇新增就业24480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完成167个。

2

市人社局

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1500/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于10月10日进入网上自愿申请、系统/人工校验审核阶段。截至目前,已有3880名毕业生审核通过。

3

市商务局

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24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5000人。

已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2959人;已新增家政服务人员5121人。

二、社会保障类(5项)

4

市民政局

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

已印发《淮南市民政局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民[2024]63号);110月份,共为120.3万人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保障金7亿元。

5

市民政局

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已出台《2024年淮南市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市59个敬老院运营能力提升任务。
2.已对全市59家公建公营敬老院平均按照每年每院5万元下拨补助资金,所有资金已经拨付至乡镇。

6

市民政局

推进不少于6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

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所在地为凤台县,分别在:钱庙乡、新集镇、杨村镇、大兴镇、关店乡、古店乡、桂集镇。
2.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现已全部完成。

7

市人社局

实行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

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开通“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申请受理模板。
线下,在市直、寿县、凤台县、潘集区等政务中心综合人社、税务、医保、公积金等部门设置退休一件事办理窗口,实行一窗通办。

8

市医保局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和省建设实施方案尚未出台,待国家和省方案出台后我市将积极贯彻执行;淮南市现已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行性分析初稿。

三、困难群体救助(12项)

9

市总工会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204人次。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305人次。

10

市残联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7344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已为10538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11

市残联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809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600人。

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94人,开展托养服务631人。

12

市残联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96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已完成960户。

13

市民政局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639户,支持各县(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6个。

1.已完成2598户;
2.潘集区田集街道、高新区香樟园社区、田家庵赵店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
3.田家庵区朝阳社区、谢家集区李郢孜镇、寿县寿春镇花园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正在施工建设中。

14

市民政局

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9人次,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48名。

已救助血友病困难患者9人次,已救助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48名。

15

市民政局

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月。

11日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86/月;今年110月份,累计为42144名困难残疾人和3973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6825.5万元。

16

市司法局

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33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全过程管理。

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95件。

17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686人。

已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686人。

18

市民政局

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市1112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

已成立1112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筹集资金3468.44万元。

19

市医保局

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21.24万人参加基本医保,资助参保金额7764.91万元,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99%以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分别达到88.53%77.92%73.73%

20

市民政局

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市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市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300/月和1700/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20241月起,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由1550//月提高到1700//月,月增长150/人,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1100//月提高到1300//月;
1-10月,全市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41人,累计发放资金1884.09万元。。

四、教育惠民类(5项)

21

市教体局
市卫健委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市新增托位32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86个;2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2.3%;新增托位367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4.96个;全市共217所幼儿园取得开设2-3岁托班资质,占比43.3%

22

市教体局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数6.8万人左右。

已覆盖学生数6.8万人。

23

市教体局

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16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确定16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均在寿县实施,并于107号完成。

24

市教体局
市残联

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99人次。

1.春季学期资助已经完成,共资助困难学生42710人次。
2.秋季资助工作已启动,召开学生资助会议、培训会议,学校对贫困学生进行认定。
3.各县区已完成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105人,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117人次。

25

市教体局

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4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8.9万人左右。

新增学习人数42201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9.0359万人。

五、卫生健康(3项)

26

市卫健委

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2%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免费窝沟封闭完成20039人,覆盖23.60%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免费局部涂氟完成24266人,覆盖25.02%的适龄儿童。

27

市卫健委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5%以上。

1-9月,全市机构内出生新生儿共计10620人,进行遗传代谢病筛查10504人,听力障碍筛查10359,筛查率分别达到98.91%97.54%

28

市卫健委

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31600人次宫颈癌、9500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

宫颈癌筛查30857人次,乳腺癌筛查9123人次。

六、环境保护(2项)

29

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85条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已完成8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条在建。

30

市生态环境局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全市梳理排查上报餐饮油烟、恶臭和噪声扰民等问题清单共4304个,完成整改4295个。

七、交通出行(2项)

31

市交通局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20公里、安防工程400公里、养护工程410公里。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各县(区)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个。

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14公里,完成安防工程400公里,完成养护工程410公里;已建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个。

32

市住建局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250个。

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41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4168

八、文体服务(3项)

33

市文旅局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

全市已发放419万元消费券。

34

市文旅局

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建成不少于10个公共文化空间。

已完成10个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任务。

35

市文旅局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

全年目标任务数为832场,已完成868场。

九、城乡建设(10项)

36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200个以上。

新建公共充电桩1156个。

37

市发改委

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在全省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200万千瓦任务中争取更多规模,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

1.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安徽省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第一批)》建设规模方案》,淮南市潘集区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淮南市凤台县乡村振兴项目、淮南市寿县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等三个项目建设规模方案已获批。
2.下达淮南市14.65万千瓦风电建设指标,惠及293个村,其中寿县6.5万千瓦,惠及130个村;凤台县2.15万千瓦,惠及43个村;潘集区6万千瓦,惠及120个村。

38

市住建局

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市危旧房160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个。

全市改造城市危旧房、老旧小区均已全部开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9

市住建局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830套(间)。

现已全部开工建设。

40

市住建局

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因补贴结束而物业退出的5个小区已由国企寿县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手,已提供物业服务,现已全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本月已动态监测,未发现新增无物业小区

41

市自规局

推进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效。

已完成。

42

市水利局

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1.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共5处,截至目前开工4处,其中凤台县3处、毛集实验区1处已开工,潘集区1处工程未开工。                
2.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共5处,截至目前已开工4处,其中寿县3处工程已开工2处、未开工1处,田家庵区和大通区各1处工程均开工。

43

淮南
供电公司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到99.93%

供电可靠性从99.90%已提高到99.95%

44

市商务局

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按照文明菜市的工作总部署,编制《淮南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已完成2023年省级文明菜市的兑现;已完成2024年省级文明菜市奖补资金兑付;已完成2024年星级文明菜市市级评定工作,评定星级菜市场13家并将评定结果报省商务厅。

45

市总工会

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35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

已完成建设站点35个。

十、公共安全(5项)

46

市发改委

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8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

全市34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活动期间共销售惠民菜1340余吨,让利金额约270万元。

47

市市场
监管局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4个、示范街区5个。

1.积极申报省放心消费单位,已有5家单位列入省级培育名单。
2.根据省市场监管厅624日印发的《2024 年放心消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现有15个培育单位和2个培育街区已入选2024年全省民生实事放心消费单位和街区培育名单。
3.根据我市《2024年放心消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县(区)已完成59个放心消费单位和3个放心消费消费街区培育名单确定,正有序开展培育工作。

48

市公安局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1-10月,全市共预警拦截受骗群众 26147人,抓获犯罪嫌疑人814 人,全市共止付银行卡和第三方账户共计11259 张,止付金额 3.3亿元,冻结银行卡和第三方账户2575 张,冻结金额 7921万元。全市共返还群众受骗资3565.8万元。

49

市市场
监管局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0批次。

已完成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38批次。

50

市市场
监管局

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6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1.根据省、市食安名坊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初步确定重点培育的19家食品小作坊开展了重点培训及现场指导。
2.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创建意愿强的15家小作坊开展重点调研,针对小作坊提升过程中存在的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以及生产人员培训相关制度进行指导。
3.各县区已对12家小作坊进行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部门于91—12日对12家小作坊开展现场评分,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对排名前9位的小作坊通过市局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并上报省局。
4.1017—18日,省局评审专家组对我市申报的9家食品小作坊开展随机现场核查并通过验收。待完成全省现场核查后,将进行统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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