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
市殡仪馆、潘集区殡仪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民〔2024〕78号)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进行清理规范,现将优化后的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殡仪基本服务及密切相关的延伸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核定。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分、变相附加收费、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或强制提供其他服务并收费。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殡仪服务收费项目纳入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殡仪服务收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市殡仪馆、潘集区殡仪馆在现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三、殡葬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不高于市场同类价格水平的原则自主确定。要在满足个性化特殊需求的基础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需求,要确保中低价位足量供应、种类丰富、质优价廉,助推厚养礼葬和移风易俗。
四、要严格执行服务收费公示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按要求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寿县、凤台县发展改革、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附件:市殡仪馆、潘集区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民政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