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区发改、工信、财政、市场监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监管政策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好涉企收费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动态监测和工作调度,定期评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涉企收费形势,强化工作协同,加大违规行为查处惩戒力度。
附件:淮南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淮南市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监管政策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防治并举、标本兼治,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涉企收费主体,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覆盖全市、权责清晰、动态监管、透明规范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和协同监管,构建协同高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1.动态调整市、县两级涉企收费清单。
按年度动态调整市、县涉企收费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涉企保证金由工信部门负责制定。总的目录清单及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由发展改革部门对外公布;财政、工信部门按职责公布本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目录清单。
完成时限:市级清单每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每年11月底前完成。
责任部门:市、县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
2.制定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制定并按年度动态调整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包括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项目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完成时限:市级每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每年11月底前完成。
责任部门:市、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指有涉企收费的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下同)。
(二)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机制
1.加强合法性、公平性、社会预期影响评估
合法性审查: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需经司法部门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平竞争审查: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对新政策是否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等进行审查。
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发展改革部门按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规定,评估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对企业负担和市场预期的影响。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司法、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
2.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
各部门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开展评估论证,杜绝违规新设收费项目。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各有关部门。
3.开展存量收费政策清理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清理违规收费政策,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司法等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
1.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通过专题会议、线上直播、案例解读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市减负工作典型做法与成效,印发企业负担政策汇编。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各有关部门。
2.印发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政策提醒函
宣传涉企收费政策,明确划定相关领域收费“红线”,督促指导涉企收费主体严格落实收费管理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提醒函印发,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
3.加大涉企收费政策宣传力度
常态化更新发布本领域涉企收费政策,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结合企业办理中介服务等事项,向企业精准推送收费目录指引以及有关解读说明材料。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各有关部门。
(四)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
1.加强重点企业负担调查
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开展企业负担调查,形成企业负担调查报告。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工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
2.完善涉企收费监测点制度
优化调整涉企收费监测点,健全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机制,将我市涉企收费监测纳入全国价格监测监管信息系统同谋划、同推进,提升涉企收费监管水平。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市场监管等部门
3.加强市场调节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
探索对社会反响较大、投诉较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开展价格、成本调查,通过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五)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1.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查处
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开涉企违规收费举报电话,多渠道、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规定,依法适时曝光典型案例,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完成时限:8月底前公开涉企违规收费渠道,其他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
2.推行综合监管
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手段,对违规涉企收费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
3.强化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改
依托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涉企收费形势,加强协同处置力度,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整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工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
(六)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监管
1.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
动态调整并公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涉及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本部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收费案例或参考收费标准(具体格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
完成时限:11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2.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
3.规范水电气暖领域收费行为
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配合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
4.规范交通物流领域收费行为
持续规范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管理,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降低交通物流成本。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交通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5.规范金融领域收费行为
规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费行为,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向企业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不得捆绑服务收费。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淮南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七)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配合修订完善涉企收费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收费行为的监管。
完成时限:10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市、县各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工作,定期调度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责任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执法检查和违规查处;市委编办、市财政、工信、司法、民政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任务。
(三)严格监督考核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工作推进不力、违规收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企业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举报违规收费行为,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1
XXXX 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 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例 |
XX 厅 |
本级 |
政府 部门 |
XX 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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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局 |
XX 中心 |
事业 单位 |
XX 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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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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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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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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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
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 XX 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税务等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请在备注栏标明。
附件3
xxx部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目录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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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收费模式 |
收费标准 |
委托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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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资质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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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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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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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事项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2.设定依据:填写设立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
3.对应权力事项名称:中介服务所对应的部门权力事项。
4.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资质条件:机构需满足的法定资质要求(如 XX 证书、XX 许可);资质依据:设定资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名称 + 文号)。
5.收费模式: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
6.收费标准及依据:政府定价的项目填写收费标准执行文件名称和文号,具体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填写从中介机构了解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区间或具体收费案例。
7.委托主体: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