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09:39 作者:高技术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各县区园区发展改革委(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2020年(包括2020年以前批复但尚未验收)批复组建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验收,2019年及以前年度批复组建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等工作,并就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组建

(一)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居)、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园区发改部门按要求组织申报单位编制申报组建材料(包括组建方案、组建数据表、数据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省通知附件1),经真实性审查并择优遴选后,汇总填写《申报组建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2)。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6日。

二、关于验收

(一)参加验收名单

安徽省煤矿安全大数据分析与预警技术工程实验室(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省职业健康安全工程实验室(安徽理工大学)。

(二)工作要求

请有关县区园区发改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单位编制验收材料(包括验收总结报告、项目计划书、数据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省通知附件4),经严格审查汇总填写《验收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5)。无故不参加验收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视同不合格;申请延期的需提交延长筹建期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和计划验收日期,原则上延长时限不能超过一年且只能申请一次。

(三)验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6日。

三、关于优化整合

(一)参加优化整合名单

安徽省药物冻干工程研究中心(国瑞药业)、安徽省智能矿山技术与装备工程实验室(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省药用辅料工程研究中心(山河药辅)、安徽省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工程实验室(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省爆破器材与技术工程实验室(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省光纤传感工程实验室(电子八所)、安徽省高潜水位矿区水土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保护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理工大学)。

(二)工作要求

有关县区园区发改部门组织优化整合单位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明确保留、撤销或合并其中一种优化整合方式后,按要求编制评价材料(包括评价总结报告、评价数据表、数据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省通知附件7),根据优化整合情况,汇总填写《优化整合汇总表》(见省通知附件8)。此次优化整合评价期为2020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优化整合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5日。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应按要求正式行文盖章报送。

联系电话:高技术科  0554-6644647

电子邮箱:290478473@qq.com

附件:省通知附件.zip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