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春节加价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0 15:46 作者:商服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淮南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221文件精神,今年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继续实行春节临时加价3/车次价格政策。执行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24年春节假日安排为准,即2024年春节加价执行时间为210正月初一零时至217正月初八248

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及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寿县、凤台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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