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7 16:12 作者:高技术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淮发改高技〔20241

 

各县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淮府〔20225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材料

详见《2023年市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即审即享)实施细则》(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4227-315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区(园区)发改委(局)提交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各县区(园区)发改委(局)指导辖区内战新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315日前正式行文上报。

联系电话:高技术科 0554-6644647

电子邮箱:290478473@qq.com

 

附件:1.2023年市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即审即享)实施细则

2.202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3.202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

4.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2024227

 

 

 

 

 

附件1

 

2023年市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政策(即审即享)实施细则

 

为落实淮南市《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第15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提速度上规模”政策即申即享,规范资金兑现流程,提高资金兑现效率,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申报类别1:对2023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2023年战新产值超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高于20%25%的。

申报类别2:对2023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2023年新投产企业战新产值超5000万元、1亿元的。

申报类别3:2023年之前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2023年战新产值超1亿元且同比增速高于20%25%30%的。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所在地县区(园区)发改部门上报文件;

2.战新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申请报告正文,以及资金申请表、战新产值证明(申请年度12月份B204-1表)、财政涉企信息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统一为信用安徽查询,查询期为202211-20231231日)、信用承诺书等附件,正文及附件均应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并汇编成册。

(三)支持方式

2023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2023年战新产值超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高于20%25%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对2023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新投产企业,2023年战新产值超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2万元、15万元。

2023年之前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2023年战新产值超1亿元且同比增速高于20%25%3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15万元。

二、限制条件

1.申报企业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无严重失信行为;

2.根据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原则上只对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工业企业予以扶持或奖补;

3.同一企业按战新企业发展奖励政策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

补,不重复计算奖补。

三、审核程序

 (一)下发通知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下发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县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严格审核,上报申请文件。

(三)市级初审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淮南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将相关申报信息录入“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四)市级联审

根据《淮南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办法》,淮南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小组对初审意见进行联合审批,形成联合审批意见。

(五)拟定资金安排方案

联合审批意见经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定后,确定资金安排方案。

(六)方案公示

向社会公示资金安排方案。

(七)资金下达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淮南市《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要求下达资金

四、监督管理

1.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2.县区园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承担初审责任。

3.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并依法追责。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本政策不重复享受。

5.本细则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一致。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附件2

 

202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企业战新产值

申请

金额

(万元)

备注

2022

(亿元)

2023

(亿元)

同比

增长

%

 

 

 

 

 

 

 

 

 

 

 

企业简介:

申报企业承诺:以上填写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同意接受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

企业经办人签字:                                          企业法人签字:

县区(园区)发改部门经办人签字                            分管主任签字:


附件3

 

2023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奖励

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

申报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法人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申报企业承诺:

1.本单位申报资金符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淮府〔202256号)的相关规定。

2.本单位申报过程中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3.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单位法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附件4

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项目支持年度:

2024

专项资金名称: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

 

 

 

 

 

 

单位名称或姓名(必填项)

单位类别(必填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必填项)

法定代表人(必填项)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件号(必填项)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必填项)

项目名称
(必填项)

项目类型
(必填项)

项目报审级次(必填项)

项目申请金额(万元)(必填项)

项目简述(300字以内,必填项)

备注(个人申请资金,填报工作单位名称)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

认定达标类补助

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