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我市4月份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17:18 作者:商服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淮发改商服函20246

  

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安徽中石油昆仑淮矿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42)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对我市20244月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开展审核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44月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按4.27/立方米执行。 

二、为减轻非居民用气大户成本压力,继续对用气大户实行优惠政策,即:年用气量50100万立方米的优惠0.05/立方米,年用气量100500万立方米的优惠0.1/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立方米以上的优惠0.15/立方米。

三、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我市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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