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3年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17:21 作者:商服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淮发改商服函20245

 

 

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安徽中石油昆仑淮矿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2023年我市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采购成本、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现就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111日至2024331日,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75/立方米调整为4.70/立方米。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按本通知核定的正式价格,及时与用户据实结算。  

二、为减轻非居民用气大户成本压力,继续对用气大户实行优惠政策,即:年用气量50100万立方米的优惠0.05/立方米,年用气量100500万立方米的优惠0.1/立方米,年用气量500万立方米以上的优惠0.15/立方米。

三、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燃气稳定安全供应。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我市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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