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省级以上开发区未实现集中供热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全省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的意见》要求,各工业园区在2020年基本实现集中供热。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省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全省16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131个未实现集中供热。根据各市近期提供的资料显示,全省12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63个经整合后为126个)未集中供热的有55个,其中淮南市1个: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重点措施
摸排集中供热需求,并组织开展论证工作。
四、目标任务
完成集中供热论证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淮南高新区管委会进一步梳理开发区集中供热需求情况,并由淮南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对集中供热情况开展论证工作。2024年8月,经现场调查和专家组论证后,形成《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集中供热需求的论证报告》,结论为“开发区暂时没有必要进行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2024年10月,淮南高新区编制完成《开发区无集中供热需求论证报告》。2024年12月11日,市政府承诺“淮南高新区无集中供热需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118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