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的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把关不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煤炭减量替代工作把关不严。淮南市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的审查单位,审查把关不严不实,一些耗煤项目煤炭替代数据严重失真。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办法,修改完善潘集电厂一期、二期煤炭减量替代报告,落实替代量,完成整改工作。
四、目标任务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落实不力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严格落实潘集电厂一期、二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量,且替代数据合规、真实。
五、完成时限
2026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办法。印发《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淮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改资环〔2025〕18号)等文件,修订完善我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操作办法,定期调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
2.完成潘集电厂一期煤炭减量替代整改工作。责成项目单位重新核算淮南市“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指标及潘一选煤厂(本井)、望峰岗选煤厂、新庄孜选煤厂等三个选煤厂关停前三年统计口径平均耗煤量,重新编制潘集电厂一期煤炭减量替代方案。2025年8月,市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并会同市统计局,对项目煤炭减量替代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已通过核查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3.完成潘集电厂二期煤炭减量替代整改工作。责成项目单位重新核实潘三电厂关停前三年统计口径平均耗煤量,新增舜岳水泥项目关停量作为替代源,目前项目所需煤炭替代量已全额落实,潘集电厂二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已修改完善。2026年6月,市发改委组织有关专家并会同市统计局,对项目煤炭减量替代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已通过核查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54-6644249
电子邮箱:hnszhk@163.com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