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淮南芦集~潘集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南供电公司:
你单位《国网淮南供电公司关于安徽淮南芦集~潘集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淮供电发展〔2025〕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安徽淮南芦集~潘集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为:2505-340400-04-01-705664
二、项目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南供电公司三、项目建设地点:淮南市潘集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10千伏线路约12.6千米,其中,架空线路约12.1千米,电缆线路约0.5千米;升高改造220千伏线路约1.3千米;同步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727万元。工程资本金545.4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0%,资金来源由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六、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核准的相关依据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合肥首业220千伏变电站比亚迪电池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电发展〔2025〕291号)、《国网安徽经研院关于安徽淮南芦集~潘集110kV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皖电经研规〔2025〕598号)等。
七、该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及时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