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事项目录(2025年本)

发布日期:2025-12-31 16:29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2

行政许可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3

行政许可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4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5

行政处罚

对实施危害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违规施工作业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盗窃电能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供电企业擅自中断供电或者未按时恢复供电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技术的电力建设项目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对管道企业未依照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对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五类行为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对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公开能源输送管网设施接入和输送能力以及运行情况信息等两项违法行为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对在能源应急状态时不服从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未按照规定承担能源应急义务或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