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熊毅解读:淮南市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

发布日期:2023-06-09 10:39 作者:商服科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阅读:

为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体局就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熊毅就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一是明确收费项目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制定,实行收费项目清单制。各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

二是明确收费基本原则。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三是明确收费实行公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执行有关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四是明确收费资金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其支出必须单独核算。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小金库”,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收费政策执行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