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城市居民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0 11:20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收费标准的必要性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等规定,住宅户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应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审核的基础上,依法核定收费标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160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专营单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2148号)等文件,对供水环节、接入工程费用及户表改造等有了进一步明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住宅供水户表改造收费行为,推动居民供水直接抄表收费到户,从根本上解决转供水违规加价行为,市发改委启动了户表改造收费标准核定工作,着力规范供水企业户表改造收费行为。

二、成本监审情况

对公路局家属区、人民银行家属区、林家宏等12户、田家庵区姚登林等9户共4个小区的给水改造工程造价进行了成本审核,项目总造价901404.92元。其中:公路局家属区674984.94元(表前507088.56元,表后167896.38元)、人民银行家属区195823.00元(表前139054.36元,表后56768.64元)、林家宏等1216187.39元(表前10018.69元,表后6168.7元)、田家庵区姚登林等914409.59元(表前9335.13元,表后5074.46元),四个小区综合计算,表前综合单价1472.34/户,表后综合单价521.92/户。

三、定价方案主要内容

1.明确改造自愿。户表改造要本着用户申请,双方自愿的原则,由供用水双方签订协议后实施。通过供水设施改造后,由供水企业实行抄表、收费、管理和服务到户。

2.明确改造范围。户表改造范围仅指分户计量装置用户侧内供水设施设备改造,即:表后到居民家庭户内首个阀门材料、设备、安装费用及人工费用等。

3.明确收费标准。城市已建多层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标准为520/户,此收费标准比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原收取居民2012/户(已全部清退)低了近1500/户。同时明确严禁向居民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城市已建高层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4.明确减免政策。参照合肥等市做法,对经民政部门有效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的,改造工程安装费用减半收取。

四、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为提高政府定价行为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2023223日,市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广泛征求《关于城市居民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在公告期内,未收到社会各方修改意见建议。

五、履行发文程序

定价方案经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内合法性审查、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后,已于202346日正式印发了《关于城市居民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37号),并明确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在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部门: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科室:商服科

联系方式:0554-66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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