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2023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发布时间:2023-10-21 09:46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1 土地复垦费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财综〔2001〕106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皖发改收费〔2019〕33号;财政部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详见收费依据文件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2 土地闲置费 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1.每平方米5至10元2.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
3 耕地开垦费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24-36元/平方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标准的2倍缴纳。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
4 不动产登记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2019年第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皖财综〔2019〕866号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详见收费依据文件 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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