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发布日期:2024-11-13 10:56 来源:淮南日报 【字体: 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在八公山区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

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徽考察,对安徽工作把脉定向、精准指导,指明了安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奋斗坐标。近期,八公山区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目标任务梳理细化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的事办好、把八公山的工作干好,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10月21日下午,八公山区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议要求要对标落实“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指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抓好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城市更新,着力提升文旅消费热度,持续擦亮“八公仙境、豆腐故里”品牌等,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八公山区发展改革委在学习讨论中表示,要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经济质效。要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升做强传统产业,加快文旅产业发展,持续打造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工作“周调度”制度,实行清单化、台账化、节点化管理,提升项目工作实效。围绕三大产业发展方向,用好商会招商、标准化厂房招商等多种方式,推进常态化驻点招商,绿色食品产业专班招商,力争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八公山区。

八公山区营商办将围绕“建机制、补短板、抓提升、争进位”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落实便民利企“微改革”,从企业群众需求端出发,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工程项目“全程帮代办”、即办事项“窗口办结”、涉企证照联办等“微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改革事项落地见效。推行惠企政策“集中办”、首位产业“一链办”、政务服务“跨域办”、县乡村三级“智能帮代办”等服务,做好政务服务精细文章。

八公山镇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该镇将牢记嘱托、努力奋进,持续丰富旅游业态,发挥本地特色,打造豆腐餐饮、“欧里棘”野茶、紫金石雕刻等特色产品展销地,发展集品质民宿、研学团建,农家乐特色餐饮、农事体验、户外拓展为一体的多业态特色旅游,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八公山镇落地见效,让农文旅融合产业成为带动八公山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

山王镇在学习贯彻中认为,必须坚持发展先行,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全镇发展规划。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多上大项目、多引大投资,多措并举强要素、优服务,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要结合该镇自身定位和资源禀赋,明确做大做强乡镇农文旅融合发展这一主导方向,积极打造山王旅游特色产业链。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培育林场苗木盆景、闪冲牛肉汤产业、南塘竹荪菌种植等特色产业。要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保障好底线民生,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新庄孜街道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进一步加强街道党的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关注困难群体,加大帮扶力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居民。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土坝孜街道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依托“群众议事会”“百姓评理说事点”“面对面”等方式,着力解决居民反映的小区治理、民声呼应、安全隐患防范等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工作,整合综治中心牵头抓总,强化与派出所、司法所、卫健、民政等沟通对接和工作联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毕家岗街道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把党的建设标准化要求融入基层党建日常工作,结合党支部常态化生活组织党员开展环境整治、矛盾纠纷调解、加入志愿队伍、邻里帮帮团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入开展基层走访调研工作,用活用好“四下基层”,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 何婷婷 通讯员 胡 捷)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